合作伙伴中心-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5-05-21 13:44:23

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

如需下载此协议,可以单击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pdf下载。

  1. 前言

    为保障我公司(此处为“华为云合作伙伴”)与 华为云计算 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统称 “华为公司”)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合作的精神,反对商业欺诈,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公司特向华为公司签署本承诺书如下:

  2. 我公司承诺

    (1)不向华为公司人员、华为公司客户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简称“其他相关方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贿赂,包括但不限于:

    i. 不得进行不恰当的礼品馈赠,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通讯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ii. 不得提供不恰当的商务款待:包括但不限于奢侈宴请、组织华为公司人员、其他相关方人员参加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活动,或其他为法律所禁止,或者为华为公司、华为公司项目相关客户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章、合同所禁止的商务款待。

    iii.不利用代理商或中间人贿赂华为公司人员、其他相关方人员。

    iv. 不直接或间接向华为公司员工或其亲属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包括代理人、顾问等,不为其他相关方人员或其亲属安排工作以获取不当利益,以及为前述人员提供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v. 不与华为公司员工或其亲属发生任何借款/贷款往来,若华为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我公司提出借款请求,我公司应向华为公司实名报告。

    vi. 不通过华为公司员工贿赂其他相关方人员,不拉拢华为公司员工参与贿赂行为;若华为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有索贿行为,我公司必须拒绝,并向华为公司实名报告。

    vii.不实施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贿赂行为。

    (2)支持华为公司的诚信廉洁建设,若华为公司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我公司必须拒绝。对于华为公司人员的索贿行为、要求借款行为、要求实施或参与贿赂的行为,我公司将向华为公司实名举报投诉。若我公司对华为公司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我公司的贿赂行为。

    投诉渠道:

    Email:BCGcomplain@huawei.com

    TEL:+86-755-28562338

    (3)主动申报和清理与华为公司员工/华为非雇员员工/前华为员工的关联关系

    我公司了解华为公司不允许和有强关联关系的伙伴合作,这种强关联关系包括如下6种场景:

    i. 现职华为云员工在合作伙伴处投资或任职。

    ii. 现职华为云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 女)在合作伙伴处投资(不包括公众股票买 卖)、担任高级管理者(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关键决策人) 或从事华为云相关的业务岗位。

    iii.被华为公司除名的员工,在合作伙伴处从事华为云相关的业务岗位。

    iv. ①前华为中高层管理者,从事华为云利益冲突业务岗位的华为员工正常离职不满两年,在华为云总经销商、华为云解决方案提供商、华为云经销商处从事华为云相关的业务岗位;②前华为中高层管理者、从事华为云利益冲突业务岗位的华为员工正常离职不满一年,在除华为云 总经销商、华为云解决方案提供商、华为云经销商以外的伙伴处从事华为云相关的业务岗位同时,对于前华为员工正常离职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在我公司投资(不包括公众股票买卖)/担任高级管理者/参与华为云相关业务这种弱关联的情况,华为公司也有权根据业务情况决定是否与我公司保留合作。

    v. 现职从事华为云利益冲突业务岗位的华为云非雇员,在合作伙伴处投资或任职。

    vi. 现职从事华为云利益冲突业务岗位的华为云非雇员的主要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员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 在合作伙伴处投资(不包括公众股票买卖)、担任高级管理者(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关键决策人)或从事华为云相关的业务岗位。

    我公司承诺将如实反馈、主动申报是否存在上述关联关系,一旦发现,我公司将及时向华为公司申报并制定清理方案;如经华为公司发现并告知或警示我公司,我公司将立即进行有效清理;我公司了解,对于不配合处理利益冲突关系的合作伙伴,华为将有权减少、终止与其合作,并有权按照合作伙伴相关政策,将其列入黑名单。

    (4)在与华为公司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坚持诚信原则,至少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i. 向华为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

    ii. 杜绝业绩造假:如采用虚假项目、虚增客户需求、阴阳合同等方式冲业绩或协助华为公司人员冲订货、冲收入(含“确认虚假收入”与“提前确认收入”)。

    iii.严格遵守向华为公司做出的承诺、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等,不隐瞒任何可能对华为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积极配合华为公司的审计。

    iv. 遵守华为合作伙伴行为准则、经销商合作协议等政策文件中对伙伴管理、伙伴激励、供货路径等的相关规定。

    v. 遵从《华为云 HCPN 合作伙伴秩序管理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出现任何伪冒产品、虚假资质及非真实授权等情况;不提供虚假信息;不在合同履约及合作期间出现与华为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为;不出现未经华为公司授权而向非授权主体披露任何华为公司保密信息的行为;不出现任扰乱市场秩序及华为公司品牌声誉的不当宣传行为。

    vi. 与华为公司的历史、当前及未来即将合作项目中,不与华为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管、员工(含非雇员员工)、项目引入的合作伙伴人员)发生任何非经华为公司确认的私下承诺、跨项目交叉补贴或设立并管理华为公司监管之外的体外资金池等行为,不得以华为政企业务项目优惠、折扣等政策补贴华为云项目,不出现违反政府政策、要求、规定、制度向政府申请补贴款项的行为或在项目中不当使用政府补贴款项的行为。

  3. 违约责任

    鉴于我公司违反本承诺书会给华为公司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商誉损害并可能给华为公司带来各种不利法律后果,若我公司或我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违反《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我公司将承担如下责任:

    (1)华为公司有权取消或降低我公司作为华为公司授权合作伙伴的资格,单方终止与我公司的相关业务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有权将我公司列入华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渠道黑黄名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且经华为公司提出,我司将赔偿华为公司因我司未能遵守现行法律要求及上述承诺,而导致华为公司承担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费、罚款、杂费、律师费等。双方订单/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华为公司按本承诺书规定向我公司追究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2)向华为公司返还因行贿华为而取得的任何不当利益,并一次性向华为公司支付《华为云HCPN合作伙伴秩序管理规定》最新版本文件规定的“贿赂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向华为公司返还因未主动申报与华为公司人员关联关系而取得的任何不当利益,并一次性向华为公司支付自应申报而未申报之日起至未主动申报行为被发现之日止已发生的订单金额(即:期间已经实际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违约金。

    (4)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并给华为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我公司应赔偿华为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更换合作伙伴而造成的成本增加、政府部门罚款等。

    (5)对于上述违约金或损失,华为公司有权从任何对我公司的应付账款/销售激励/奖励中直接扣除。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同时对本承诺书签署前我公司对华为公司相关行为亦有溯及力。如我公司后续有任何分立或与其他公司兼并等情形,则本承诺书应继续对权利义务承继人有效。

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bpconsole/agreement_0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