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仓库服务 GaussDB(DWS)-基于GDS的跨集群互联互通:注意事项

时间:2023-11-01 16:19:22

注意事项

  • 创建的互联互通外表与其对应的远端表的列名和类型名要完全一致,且远端表的类型为行存表或列存表。
  • 执行同步语句时,要确保本地集群、远端集群的待同步表已存在。
  • 使用期间,两个集群的状态应为Normal。
  • 两个集群都需要具备基于GDS的跨集群互联互通功能。
  • 建议两端集群的数据库编码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出现报错或者收到的数据为乱码。
  • 两端集群所指定的数据库兼容类型要保持一致,否则可能报错或乱码。
  • 确保执行数据同步的相关用户对待同步表有相应的访问权限。
  • 互联互通外表只能用于跨集群数据同步场景,其他场景可能出错或无效。
  • 互联互通外表不支持复杂的列上表达式,不支持复杂语法,包括join、排序、游标、with、集合等。
  • 不下推的SQL语句无法使用本特性进行数据同步,否则会报错。
  • 不支持EXPLAIN计划、逻辑集群。
  • 当本地集群同步数据到远端集群时,只支持内表查询。
  • Foreign Server的syncsrv选项指定的GDS不支持SSL模式。
  • 数据同步结束时只校验数据行数,不校验数据内容。
  • 业务最大并发数不能大于GDS启动参数-t的一半,同时也不能大于max_active_statements,否则可能会导致业务超时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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