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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aS类 SaaS类商品是指将商家提供的部署在华为云基础设施资源(华为云IaaS)上的在线应用软件作为商品。用户无需购买独立的云资源,只需购买SaaS应用即可登录到指定的网站使用商品。 目前SaaS类商品接入时,使用用户名+初始密码的方式开通商品。即用户在华为云云商店购买商品时,云商店通过调用商家提供的生产系统接口地址,通知商家实施购买操作,操作完成后,商家向云商店返回前台地址、管理地址、用户登录名以及初始密码等信息。
  • 数据资产类 DGC资产:数据资产类DGC资产商品是由行业伙伴或华为某行业团队基于华为云智能数据运营平台DAYU上沉淀的行业业务数据模板而发布商品,用户购买后可以加载到DAYU平台运行,也可以基于现有模板进行二次修改,从而快速复用行业的业务数据逻辑和经验。 数据文件:数据资产类数据文件商品是由云商店提供给商家一个或多个非结构化数据和结构化数据的交易,通常用于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应用场景,帮助用户轻松、安全地发现、订阅、交换和使用高质量的数据。
  • 商务信息准备 商家需与华为对接人进行商务洽谈,确定最终上架的联营商品详情。 根据联营认证信息中提交的 “商品报价单”,与华为对接人进行最终的商务洽谈,确定最终的商品名称、规格名称、SKU名称、定价方式、计费模式、目录价、分成比例等信息,并填写最终的“商品报价单”用于后续商品发布上架。 “商品报价单”的填写方法:需根据商品报价单模板中的《填写操作指导》填写。报价单中商品信息与客户下单界面的对应关系,详见下图展示。
  • 前提条件 发布镜像类商品前,您需要先《制作私有镜像》并《发布镜像类资产》。目前华为云云商店支持华北-北京一(存量用户)、华北-北京四(推荐使用)、华南-广州、华东-上海一、华东-上海二(存量用户)、乌兰察布一和西南-贵阳一的基于华为云提供的公共镜像制作系统盘镜像发布到云商店,请确保制作私有镜像的云服务器在上述区域。 在发布镜像资产前,需对镜像进行预处理并通过HSS安全扫描,确保该镜像部署到云主机后,不存在高危漏洞后,再提交云商店审核。如云商店审核通过,则镜像资产发布成功;如审核未通过,则发布申请被驳回,需商家修改后重新提交。 具体扫描流程请参见《镜像类商品上架预处理流程》。
  • 上架流程 1、成为云商店商家; 2、进入卖家中心商品发布页面,选择接入类型为“License”; 3、填写商品信息,可参考《License商品发布信息填写说明》; 4、提交商品发布申请; 5、云商店运营经理审核通过; 6、商品上架成功。 如需发布软件包部署交付方式的License类商品,需先发布应用资产,具体操作请参考《License类资产关联自动部署模板和发布》。 联营License类商品接入可参考演示视频《License类商品接入视频指导(2.0)》。
  • 接入流程 SaaS类商品接入云商店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流程说明如下: 申请入驻云商店,成为商家。 云商店运营人员审核公司的资质信息。 准备生产接口服务器,根据本接入指南开发生产接口。 在卖家中心调试生产接口。 在卖家中心完成安全漏洞扫描。 在卖家中心申请发布SaaS商品。 云商店运营人员审批通过后产品发布成功。 在卖家中心自助管理生产接口通知消息。 2024年4月27日后新入驻的商家或者上架新商品,统一按照《SaaS类商品接入指南 V2.0》规范进行接口开发和调测。 SaaS 2.0接口协议提供更高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 父主题: 通用和自服务SaaS类商品接入指南 V1.0
  • 错误码 表2 错误码 http状态码 resultCode resultMsg 描述 200 MKT.0000 Success. 请求成功 500 MKT.0999 System internal error. 其它服务内部错误 500 MKT.0100 Failure of input parameter 输入参数校验失败 参数范围超限,非法值或格式错误 400 MKT.0101 Invalid parameter 参数无效 输入非接口定义的参数,多参数或少必选参数 400 MKT.0199 Request parameter error 请求参数错误 其它参数错误 401 MKT.0150 Illegal operation 通常是进行了不被授权的操作,例如instanceId对应的产品不是AK/SK对应的商家发布的 401 MKT.0151 No authority 无API访问权限 token非商家角色 401 MKT.0154 Illegal token 鉴权失败 token无效 406 MKT. 0250 Access frequency overlimit 访问频率超限 500 MKT.9001 Instance ID not found. 实例ID不存在(商品续费、过期、资源释放接口可能返回) 500 MKT.9002 Invalid usage enties. 计量实体无效 500 MKT.9003 Usage records extends size limit. 计量记录数超出限制(100条) 500 MKT.9004 Record beginTime extends Limit. 计量记录的起始时间超出有效期(当前时间21天以内) 其中,仅在resultCode为MKT.0100、MKT.0150、MKT.0250、MKT.9001、MKT.9002、MKT.9004、MKT.9005时,失败响应中包含extra_info字段。失败响应中resultMsg除字段描述,还包含响应失败详情。您可以结合失败详情和extra_info内容定位并解决问题。 成功响应示例 HTTP/1.1 200 OK Content-Type: application/json;charset=UTF-8 Content-Length: length Date: response time { "resultCode": "MKT.0000", "resultMsg": "Success", "orderInfo": { "orderId": "CS2207261447AUY4H", "orderType": "NEW", "createTime": "20220726064736", "orderLine": [ { "orderLineId": "CS2207261447AUY4H-000001", "chargingMode": "PERIOD", "periodType": "year", "periodNumber": 1, "expireTime": "20230726155959", "productInfo": [ { "productId": "OFFI758576253042421760", "skuCode": "da9b4d34-ee8a-4355-a823-13e034e49986", "linearValue": 10, "productName": "SaaS测试商品,测试规格,基础版,包周期" } ], "extendParams": [] } ], "buyerInfo": { "mobilePhone": "18699999999", "email": 123@test.com, "customerId": "688055390f3049f283fe9f1aa90f7ds3", "customerName": "hw1235sd3123" } } } 失败响应示例 HTTP/1.1 401 UnauthorizedContent-Type: application/json;charset=UTF-8Content-Length: lengthDate: response time { "resultCode": "CBC.0150", "resultMsg": "Illegal operation. param[isvId] and param[instanceId] does not match." }
  • 接收客户服务商创建的客户需求并创建Private Offer 客户服务商可以和商家联合销售,由商家创建Private Offer,双方协商分成。此场景下,由客户服务商创建客户需求,商家参考如下操作接收需求并创建Private Offer。 客户服务商提交客户需求的操作流程请参考《创建客户需求》。 客户服务商提交客户需求后,商家进入卖家中心; 单击左侧导航栏“客户需求管理”,进入客户需求管理页面,找到需要接收的客户需求,此时需求状态为“待接收”,单击操作列“接收”按钮; 需求状态变更为“需求转化中”,单击操作列的“创建需求”; 进入创建专属优惠页面,系统会自动带出用户信息和需求商品信息,核对信息后,填写优惠名称和商务折扣等必填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如商家填写的商品折扣在免审范围内,则该商家优惠提交约10分钟后自动生效; 如商家填写的商品折扣不在免审范围内,则需等待审批完成后,商家优惠创建成功。
  • 账单说明 账单分为通用账单、联营账单、严选账单&严选自营账单,通用账单是通用商品产生的账单。如果商家没有联营商品,则不会产生联营账单。 华为云云商店通用商品的账单说明如表1 通用商品账单说明所示。 表1 通用商品账单说明 账单项 说明 商品销售金额 “商品1”单价*其对应购买时长 *“商品1”数量+“商品2”单价*其对应的购买时长 * “商品2”数量+…“商品n”单价 *其对应购买时长 * “商品n”数量【n=订单中商品的类型总数】。 本期结算金额 指商品销售金额按协议约定计算出来在本结算账期应结算给商家的金额。 2024年3月1日前:商家结算金额 =(商品销售金额 –代金券扣款)*(1-平台费比例) 2024年3月1日后:商家结算金额 =(商品销售金额 –代金券扣款)*(1-平台费比例+区间增量分成比例) 说明: ① 自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起,云商店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增加基于月度的客户实际付费金额,增加增量分成比例,单个商品月度达成一定区间的阶梯付费金额后,将根据客户付费金额的对应区间增量分成比例从华为云平台费扣减并结算给商家,详细信息请参考《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② 自2019年5月1日开始,云商店对所有通用商品执行平台服务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即:所有通用商品按订单交易金额的5%收取平台服务费。本期结算金额=商品销售金额*(1-5%) 华为云云商店联营商品的账单说明如表2 联营商品账单说明所示。 表2 联营商品账单说明 账单项 说明 商品销售金额 “商品1”单价*其对应购买时长 *“商品1”数量+“商品2”单价*其对应的购买时长 * “商品2”数量+…“商品n”单价 *其对应购买时长 * “商品n”数量【n=订单中商品的类型总数】。 产品成交价 指订单实付金额。 如订单使用了商家发放的代金券,此代金券成本由商家承担,成交价=实付金额-代金券金额 如订单使用了销售折扣,则成交价=目录价*折扣 本期结算金额 指商品销售金额按协议约定计算出来在本结算账期应结算给商家的金额。 商品销售收入分成基数 成交价分成计算公式:(成交价*伙伴结算比例*数量*时长)/(1+税率) 底价折扣分成计算公式:(目录价*底线折扣*伙伴结算比例*数量*时长)/(1+税率) 说明: 计税规则请参考商品计税及计费模式。 伙伴结算比例 按照商品上架时约定的分成比例,每个商品的分成比例不同。 按税率拆分金额(含税) 若账单中包含多种税率的订单,则按照不同税率的订单金额汇总显示。例如本期结算金额为100元,其中包含2种税率订单:13%、6%,结算金额分别90和10,则展示为:13.00%:90|3.00%:10 华为云云商店严选商品的账单说明如表3 严选&严选自营商品账单说明所示。 表3 严选&严选自营商品账单说明 账单项 说明 商品销售金额 “商品1”单价*其对应购买时长 *“商品1”数量+“商品2”单价*其对应的购买时长 * “商品2”数量+…“商品n”单价 *其对应购买时长 * “商品n”数量【n=订单中商品的类型总数】。 本期结算金额 指商品销售金额按协议约定计算出来在本结算账期应结算给商家的金额。 商品销售收入分成基数 该分成基数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商品1”底价*其对应购买时长 *“商品1”数量+“商品2” 底价*其对应的 购买时长 * “商品2”数量+…“商品n” 底价*其对应购买时长 * “商品n”数量【n=订单中商品的类型总数】) / (1+按税法规定的税率)。 分成比例 指按协议约定的商家对应的分成比例。 伙伴不含税收入 严选商品销售收入分成基数 * 分成比例。 华为云云商店不同交易场景下,账单说明如下: 交易场景 场景说明 商家结算金额(含税) 备注 CPPO场景 CPPO为针对通用商品的销售策略,此场景下,商家和客户服务商协商分成。商家授权部分商家分成用于激励客户服务商销售,即客户服务商分成来自商家分成。 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订单成交价*(1-平台费分成比例-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数量*时长 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为商家和客户服务商约定的分成比例,不同商品的分成比例不同。 ISV阶梯分成场景 针对通用商家,云商店在原平台服务费政策基础上,基于单商品月度累计销售额的GMV达成,减免部分平台服务费并按月结算给商家。具体方案请参考《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常规销售场景: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订单成交价-代金券扣款)*(1-平台费分成比例+区间增量分成比例) 单商品月度累计销售额的GMV达成,计算方式如下。 常规销售场景下:商家单商品月度累计销售额=订单1成交价*(1-平台费分成比例)+订单2成交价*(1-平台费分成比例)+……订单n成交价*(1-平台费分成比例) CPPO销售场景下:商家单商品月度累计销售额=订单1成交价*(1-平台费分成比例-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订单2成交价*(1-平台费分成比例-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订单n成交价*(1-平台费分成比例-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 CPPO销售场景: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订单成交价-代金券扣款)*(1-平台费分成比例+区间增量分成比例-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 商家Private Offer场景 商家PO场景下按销售项目贡献价值进行多方分成,华为云给出销售分成,由销售方获得该销售分成,有如下两种场景。 商家独立销售,由商家面向客户创建专属优惠并申请销售分成。 此场景下,商家进行销售,可以在原定的商品分成比例基础上,向华为云申请销售分成比例,从华为云的分成比例中让利给商家。 成交价分成模式: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订单成交价*(商品分成比例+销售分成比例)-代金券扣款 底价折扣分成模式:商家结算金额(含税)=商品目录价*底线折扣*商家分成比例-代金券扣款 适用联营商品,商家独立销售场景下,底价折扣分成模式的商品,商家销售分成比例默认0;客户服务商和商家联合销售场景,只适用成交价分成模式的联营商品。 客户服务商和商家联合销售,即客户服务商共享机会点给商家并与商家协商机会点分成,协商的分成范围为销售分成和商家商品分成让利。 成交价分成模式: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订单成交价*(商品分成比例 - 商家让利机会点分成比例)-代金券扣款 成交价分成和底价折扣场景(且非商家Private Offer) 商品上架时需选择交易模式为成交价分成或底价折扣分成,两种交易模式的结算方式不同。 成交价分成模式下,通用商品上架时需约定商家分成比例,联营商品和自服务商品需约定商家分成比例和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 通用商品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订单成交价*商家分成比例 -代金券ISV承担金额 联营、自服务商品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订单成交价*商家分成比例 -代金券扣款 通用商品非CPPO订单不涉及客户服务商分成。 联营、自服务商品支持底价折扣模式,该模式下,商品上架时需约定底线折扣、客户服务商授权折扣、商家分成比例和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其中,客户服务商授权折扣需高于底线折扣。 商家结算金额(含税)=目录价*底线折扣*商家分成比例 -代金券扣款 / 涉及赋能云、基地云管理费的场景 赋能云、基地云项目用户购买云商店销售的联营商品,如涉及须按政府要求给运营公司支付运营管理费,云商店将在与商家结算时从相应交易中扣减赋能云、基地云运营管理费。 成交价分成模式下,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计算方式如下: 商家结算金额(含税)= (联营订单成交价-赋能云或基地云运营管理费(如涉及)) *商家结算比例-代金券扣款 底价折扣模式下,商家结算不涉及管理费,成交价分成模式下,商家结算需扣减管理费。 客户服务商结算不涉及管理费。 底价折扣分成模式下,商家结算金额(含税)计算方式如下: 商家结算金额(含税) = 联营商品目录价 *销售底价折扣*结算比例-代金券扣款 父主题: 账单管理
  • 接口功能 客户购买商品并付款成功,云商店将调用本接口(新购场景)通知商家客户购买商品的信息和客户信息,商品生产环境收到该请求信息,需执行新购对应动作并将执行结果返回给云商店。 用户购买商品后,在“买家中心”点击该商品的“资源详情”查询使用信息时,会实时调用接口(新购场景)进行查询,所以商家的服务器在处理接口请求时,需要做好幂等性处理。即云商店服务有可能重发请求,针对同一订单号,商家的服务器应当返回成功的响应及应用实例信息,不应该创建新的SaaS实例,返回之前成功创建的实例信息即可。 买家购买成功后,使用信息查询操作及页面展示参考SaaS类商品使用指导。
  • 接口功能及说明 商家发布SaaS商品时,首先需根据本接入指南,在生产接口服务器开发生产系统接口。 具体可以参考接口描述。 1.已经完成基础接口描述中接口对接的商家,本次生产系统接口只需要实现联营Kit接口描述中接口的对接。 2.首次上架的联营商品需完成基础接口描述和联营Kit接口描述的对接。 如果发布包周期商品,接口需实现“新购(包周期)”、“续费”、“过期”、“释放”四种场景的调用。 如果发布按次商品,接口需实现“新购(按次)”和“释放”场景的调用。 如果发布按需商品,接口需实现“新购(按需)”、“新购(按需套餐包)”、“查询实例信息”、“资源状态变更”、“释放”、“按需使用量推送”场景的调用。 3.SaaS接口响应失败将通过邮件、短信、站内信进行通知,请注意关注账号绑定的邮箱、手机短信及站内信的相关通知。 若商品单月因接口失败导致的失败订单超过5个或长时间拨测失败,云商店将对该商品下架处理。 因接口响应失败导致自动退订的订单,请商家及时联系用户进行沟通,避免造成用户投诉。 父主题: 联营SaaS类商品接入指南 V1.0
  • 发票开具规定 通用商品对账结算 2018年1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仍需商家对华为云开票。2018年1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易,商家直接对购买该商用的用户开票即可,商家需及时受理用户在华为云上发起的购买通用商品所对应的开票申请。 联营商品、严选商品和严选自营商品对账结算 商家应按照月结对账单的金额,在收到开具发票通知后1个月内,根据税法要求向华为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目及税率应以开票时税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如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
  • 结算金额计算规则 通用商品 华为云会按业务发展需要对分成比例进行调整,详情请参见云商店通用商品商家合作协议。 商家结算金额(含税)=商品销售金额(含税)*(1-平台费比例) 通用商品的代金券由商家发放,如果用户使用云商店代金券支付订单,结算时华为和商家共担代金券成本,商家结算金额将扣减代金券使用金额。 2024年3月1日前:商家结算金额 =(商品销售金额 –代金券扣款)*(1-平台费比例) 2024年3月1日后:商家结算金额 =(商品销售金额 –代金券扣款)*(1-平台费比例+区间增量分成比例) 自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起,云商店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增加基于月度的客户实际付费金额,增加增量分成比例,单个商品月度达成一定区间的阶梯付费金额后,将根据客户付费金额的对应区间增量分成比例从华为云平台费扣减并结算给商家,详细信息《关于华为云云商店2024年3月1日00:00(北京时间)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自2019年5月1日起,云商店对所有通用商品执行平台服务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即:所有通用商品按订单交易金额的5%收取平台服务费。详细公告见《关于华为云云商店通用商品平台服务费减半优惠政策的通知》。 严选商品和严选自营商品 商家结算金额(含税)=商品结算底价*90% 联营商品 根据联营商品分成模式差异,结算规则不同。 成交价分成模式: 结算金额(含税)= (联营商品成交价-赋能云或基地云运营管理费(如涉及)) *商家结算比例 底价折扣分成模式: 结算金额(含税) = 联营商品目录价 *销售底价折扣*结算比例 联营商品的代金券由商家发放,如用户使用云商店代金券支付订单,结算时由商家承担代金券成本,商家结算金额将扣减代金券使用金额。 成交价分成模式:结算金额(含税)= (联营商品成交价-赋能云或基地云运营管理费(如涉及)) *商家结算比例-代金券使用金额 底价折扣分成模式:结算金额(含税) = 联营商品目录价 *销售底价折扣*结算比例-代金券使用金额 赋能云运营管理费及基地云管理费:赋能云、基地云项目用户购买云商店销售的联营商品,如涉及须按政府要求给运营公司支付运营管理费,云商店将在与商家结算时从相应交易中扣减赋能云运营管理费。
  • 结算周期 结算频率:每月1次,每月3日生成上一自然月账期账单。 结算内容:上一自然月1号至月底最后一天期间发生且生效的订单或交易,及往月结算部分金额的订单或从未结算的订单;续订订单所属账期以该订单的实际生效为准确定所属账期。(仅对订单情况满足结算启动前提条件的商家生成对账单) 结算示例: 2020年2月3日生成2020年1月账期的账单,账单中包含在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月31日期间满足出账条件的订单。账期ID为202001。 某客户于2020年1月1日购买并使用信用支付,商家于2020年3月15日完成该订单的服务监管流程,但订单未完成回款条件,则该订单不会出账结算。需在该订单满足所有出账条件后,于次月3日出账。 某客户于2020年1月1日购买并使用信用支付,该订单的服务监管流程于2020年1月5日完成,但客户于2020年5月还款,则该订单会在2020年6月3日出账,账期为2020年5月,账单ID为202005。
  • 结算启动前提条件 商家需通过商业信息认证。 商业信息认证是指伙伴提交其用于结算涉及到的银行账号、税率等信息,即结算账款将结算至商业信息认证中的公司银行账户。商业信息认证缺失将导致在华为云系统里无法准确获取到商家的银行账号及税率等信息,从而无法正常生成结算对账单。 如通过商业信息认证后公司信息存在变更,例如公司名称、纳税人身份、收款账号变更,可联系客服更新。 订单需同时满足如下出账条件。 订单已完成付款(使用信用额度或现金券支付的订单 ,“后付费客户还款状态”必须为“已还款”); 订单的服务监管状态为“不涉及”或“已完成”; 订单已生效,如果是续费订单,请注意续费订单的生效时间; 同一商品类型的账单累计出账达到1000元。 如需查询订单的以上信息,可参考《为什么订单没有在次月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