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数字模型驱动引擎-约束与限制:数据建模引擎使用限制

时间:2024-04-19 18:31:55

数据建模引擎使用限制

使用数据建模引擎时,您需注意以下限制。

表1 数据建模引擎使用限制

功能模块

约束与限制

应用管理

一个租户下的应用数量默认不允许超过20个。

数据建模引擎

  • 同一华为账号同一区域下基础版数据建模引擎总数量默认不允许超过5个。
  • 一个数据建模引擎的用户默认不允许超过10000人。
  • 一个数据建模引擎的节点默认不允许超过20个。

数据模型管理

  • 一个应用内的数据模型数量不允许超过500个,数据模型包括数据实体、关系实体和接口模型。
  • 单个数据实体的功能列表(包括基础功能、可选功能和自定义功能)数量须小于30个。
  • 反向建模生成数据模型时,单次批量可操作的物理表数量不能超过20个。
  • 反向建模支持的数据库类型为MySQL和PostgreSQL,对应的数据库版本限制如下:
    • PostgreSQL数据库:支持8.4及以上版本。
    • MySQL数据库:支持5.5.3及以上版本。

应用设计态/体验版应用运行态

为全面保障您的应用可用性,同一租户下,如果一秒内存在多个IAM用户同时进行上传/下载的相关操作(如下载导入文件、导入/导出数据模型、导出全量数据服务等),将自动触发上传下载限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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