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

华为云数字内容生产线 MetaStudio服务声明(中国站)

华为云数字内容生产线 MetaStudio服务声明(中国站)

本服务声明(以下简称“本声明”、“本协议”)将为您介绍在使用华为云服务时所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请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责任、责任限制等对您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该类条款我们已为您以粗体字的形式予以提示。

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协议中的任何服务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声明中的“通用服务条款”及所使用的服务对应的“专用服务条款”,即本协议即对您将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您不同意部分或全部协议条款的,请您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1. 通用服务条款

1.1缔结主体。本协议由您(或称“用户”)与华为云相关签约主体(或称“华为云”、“我们”)共同缔结,具体华为云签约主体以您账号中心显示的签约主体为准,一经生效将会在您与我们之间具有法律效力。您确认,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华为云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进行注册或以其他华为云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该法律主体受本协议的约束。

1.2 单独协议。 如果您通过线下订阅本服务、或通过我们的合作伙伴采购本服务,或购买集成本服务的合作伙伴产品,您可能与我们或我们的合作伙伴之间签署单独协议。您承认并同意,如果您被授权或以其他方式访问和使用本服务的,则您将仍受本条所提及的单独协议的约束

1.3 协议变更。本协议会不定时进行更新,对于本协议的任何重大变更,我们会通过在我们的网站发布通知或其他方式通知您。或者您也可以随时点击访问服务官网,阅读最新版的服务协议。如您不同意最新版服务协议的内容,请您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即表示您已了解且同意最新版的服务声明。

1.4 服务的维护。我们可能会不时对服务及相关内容进行应用升级、补丁程序、错误修复或其他维护。我们将尽商业最大努力通知到您(紧急维护除外),您同意尽最大合理努力遵守我们通知您的任何配合要求。

1.5 您的内容

1.5.1 “您的内容”的定义以及相关规定依照《华为云用户协议》,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查阅:https://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sa_cua_computing.html。

1.5.2 就您的内容,除法律法规要求或者您使用本服务的需要外,华为云仅根据您的授权和指示,以及我们与您的协议受托处理您的此类数据。

1.5.3 您有权对您的内容进行上传、删除、更改等操作。就数据的删除、更改等操作,您应谨慎操作并自行承担因此操作而产生的后果。

1.5.4您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对数据进行备份,华为云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约定提供数据备份服务。

1.6 您承诺对您的最终用户负责,若您的最终用户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或者不当使用相关服务给第三方或者华为云造成损害的,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7 我们的有限承诺。

1.7.1 华为云服务的提供是基于当时云服务可供应的状态及产品特性,不构成华为云对该云服务达到一定生命周期后长期供应该云服务的承诺。

1.7.2 您理解并同意《华为云用户协议》第4.3条“我们的有限保证”https://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sa_cua_computing.html中我们对SLA的有限承诺。

1.8 双方声明。

1.8.1 您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仅按照您的指示,为您提供标准服务,并不对您使用本服务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如果我们合理地认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有任何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行为,或以其他方式违反协议的条款(包括《法律声明》《隐私政策声明》《可接受使用政策》《华为云用户协议》以及其他与华为云官方网站上其他与您相关的协议)(“禁止内容”),我们有权删除禁止内容或禁止您对相关服务的使用或者对相关内容的访问或暂停服务。您同时应赔偿因您的原因给华为云造成的一切损失。

1.8.2 华为云仅对华为云服务本身提供运营维护,您应当保证自身的网络、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如发生您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任何设备故障、网络中断情况,您应及时解决并避免对华为云服务产生影响。

1.8.3在特定云服务产品生命周期已到停止销售/停止服务与支持/停止所有服务活动阶段时,我们会尽最大商业努力通知您,您了解并同意对相关服务进行升级或者迁移到更新的软硬件上。

1.9 免责声明

1.9.1 您了解并同意,对以下原因导致的相关服务无法继续使用,我们不承担责任。

1)您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服务要求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或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无法继续使用;

3)因您的原因或其他非华为云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4)正常服务维护需要。

1.9.2 您了解并同意,在特定云服务生命周期已到停止所有服务活动阶段前,我们      将尽商业最大努力通知到您,您需配合华为云的通知在一定时间窗口内主动对相关运行负载进行迁移或升级。若您不主动配合,您同意华为云有权利将云服务产品自动升级到新的服务版本,如可能给您带来的服务暂停或不可用,我们不承担责任,您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2.0 MetaStudio服务条款

2.1服务内容

华为云MetaStudio提供原子服务包括风格化照片建模、语音驱动、单目视觉驱动、资产管理服务、照片数字人制作、分身数字人制作、声音制作、智能交互。

2.2 对您的个人信息收集与处理

您了解并同意,为向您提供MetaStudio服务之必需,我们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您选择不同意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将导致我们无法正常为您提供服务。

    · 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及使用目的

    华为云为了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法律义务,尽职平台责任,因分身数字人制作和声音制作产物容易产生公众误认或版权纠纷,在您创建的分身数字人或声音制作前,华为云需收集数据主体与您签订的授权书和数据主体身份证照片信息,用于视频、音频、身份证、授权书一致性认证(由华为云IVS服务提供技术支持:IVS服务声明)。

    · 个人信息存储地

    您的个人信息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

    · 个人信息留存期限

    处理活动结束后您的身份证照片信息立即删除,华为云不会存储。授权书信息将会在您退订华为云服务后立即删除。

    · 个人信息共享、委托处理

     我们不会将您的上述个人信息共享、委托给第三方.

    · 个人信息跨境传输

     我们不会将您的上述个人信息传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对于整个服务过程,您理解并同意华为云有权依据《隐私政策声明》https://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sa_prp.html对可能涉及的您的个人数据进行收集、使用、处理等,华为云承诺将按照《隐私政策声明》的规定尊重并保护您的隐私。

2.3 对您的内容数据处理

2.3.1 对您的内容数据包含的个人信息的处理

您理解并同意,您应根据适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自行对您的内容包含的个人信息(文本、照片、音频、视频、数字人模型)的收集、使用、传输等处理合法性负责,华为云受托处理您的内容包含的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 处理的个人信息的种类及处理目的

    a)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视觉驱动功能时,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视频中提取动作和表情信息,并生成3D数字人骨骼驱动及面部驱动数据,用于您自行生成3D数字人视频。

    b)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照片建模功能时,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照片中提取面部生物特征,并生成3D数字人模型,用于您自行渲染3D数字人视频。

    c)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分身数字人制作功能时,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视频(视频包含人脸、声纹数据)中,提取面部口型与声纹的关系,并生成一段新视频。

    d)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照片数字人视频制作功能时,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人脸照片中提取口型区域的数据,用于生成您或您的最终用户的照片数字人视频。

    e)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声音制作功能时,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音频中提取声纹特征,并进行声纹与文本关系建模,用于您指定声音的合成。

    f)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音频驱动功能时,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音频中提取声纹特征,并进行声纹特征与口型关系建模,用于生成播放该音频的驱动数字人的口型。

    g)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TTSA(Text to Speech & Animation)功能时,从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文本提取文本内容,并生成对应的音频和表情驱动数据,用于您自行生成数字人的语音和表情动作。

    h)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智能交互功能时,将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上传到服务的音频或文本内容,提供给您指定的第三方模型进行解析。

    i)当您或您的最终用户使用智能交互webSDK来接入智能交互功能时,将您或您的最终用户的应用信息(浏览器User Agent)、SDK接口调用记录上传服务器进行统计分析,应用于保障SDK稳定运行、改善产品运营策略。您可以通过对SDK的setConfig或create接口配置关闭上传该信息,关闭可能影响我们帮助您或您的最终用户定位问题的效率。详情请参考《华为云MetaStudio智能交互SDK隐私声明》

您应当依照可适用的个人数据保护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获取相关数据主体的单独同意,确保华为云能依照您的委托,依法基于上述目的收集并使用您上述内容数据中包含的个人数据

    · 个人信息处理的期限

    处理的期限由您决定,当您退订本服务或您主动删除您的内容包含的个人信息时,处理活动结束。

    · 个人信息处理的位置

    处理的位置是您选择的服务的region所在地。

    · 子个人信息受托人

    我们不会将您的内容包含的个人信息委托给第三方处理。

    · 个人信息跨境传输

    我们不会将您的内容包含的个人信息转移出您选择的服务region所在地。

您理解并同意,双方都将遵照《数据处理附则》(https://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 sa-dpa.html)处理您的内容中可能包含的个人信息。华为云承诺将遵照《数据处理附则》处理您的内容中可能包含的个人信息。

 

2.3.2 对您的内容数据包含的重要/核心数据的处理

您理解并同意,您和/或您的最终用户以任何格式在使用MetaStudio服务过程中,若涉及中国《数据安全法》中的重要数据或核心数据,请您务必详细了解并知悉MetaStudio服务所提供的功能特性以及可能存在的数据委托处理和数据跨境传输【若对客户内容数据的处理涉及其它监管要求场景,如数据向第三方提供/转移等,也请自行补充】的场景,并请严格遵从中国数据安全法及相关的监管要求,主动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完成包括且不限于诸如申报(重要数据目录申报、跨境申报等)、上报(安全事件、安全风险等)、备案、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您在落实监管要求的过程中,需要MetaStudio服务提供协助,华为云将在接到您的正式书面通知后,尽商业最大努力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给您提供支撑。

 

2.4您需要提供的配合

本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3D数字人服务仅提供模型和驱动能力,暂不提供渲染功能,您需要自行准备渲染功能展示数字人。

2.5使用限制

使用MetaStudio的禁止行为。您不得以下述任一方式使用该MetaStudio:

(1)您必须保证您的所有数据的来源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同时,您不得使用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生成、发布、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定或国家政策的内容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a)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j)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l)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m)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n)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o)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p)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q)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r)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s)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t)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2)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使用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实施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的相关技术行为;

(3)您必须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等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使用华为云MetaStudio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您的使用涉及备案、安全评估等,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评估等,您的使用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4)若您使用自然人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人格特点等)通过本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生成数字人,您应取得相关自然人的同意,您承诺您使用自然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若发生上述行为,我们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MetaStudio,并要求您赔偿由此给我们造成的实际损失,且我们无需退还您已支付的云服务费及对应的支持服务费用。

 

2.6免责声明

2.6.1您了解并同意,当前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为商用版本,我们有权并可能会对本服务和/或本服务中的部分功能进行修改、变更、升级、移除等,若发生前述情形,我们会尽最大商业努力通知您,您了解并同意对相关服务或功能进行相应修改、变更、升级、移除等。

2.6.2您了解并同意,您上传至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的内容及基于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生产的内容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不存在未经授权使用、超授权范围使用等任何侵犯第三方其他权利的情况。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的上传的应用提出质疑或投诉,华为云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华为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或删除您的内容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2.6.3您应审慎甄别您上传内容的安全性、合规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华为云不对您上传内容的安全性、合规性提供任何保证。如因您通过华为云MetaStudio服务上传、生成、发布、使用的任何数据、内容、信息而引起任何针对华为云的投诉、索赔、处罚、纠纷等,您应承担华为云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商誉损失等。

2.7其他特殊说明

2.7.1本服务声明为《华为云用户协议》的一部分,您受到《华为云用户协议》及以援引方式纳入其中的政策和文件的约束。如果本服务声明内容与《华为云用户协议》及以援引方式纳入其中的政策和文件冲突的,以本服务声明的内容为准。本服务声明没有约定的,以《华为云用户协议》及以援引方式纳入其中的政策和文件的内容为准。

2.7.2如您在使用本服务中需要申诉或投诉,请通过华为云的工单系统提交您的诉求,我们将在工单系统中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2.7.3如您在使用本服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华为云举报中心系统提交您的举报内容,我们将按照服务声明和用户协议进行处置

 

最后更新于2024年6月6日,如您需查看本协议的历史版本,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