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云用户手册

  • 个人备案怎么变更到企业备案? 部分省份暂不支持个人备案变更为企业备案。 若您需要将个人已备案成功的 域名 转给企业备案,您需要先将对应个人的域名备案注销,再将域名过户到企业,再用企业重新做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对应个人的域名备案注销后,不能对外解析开放,会影响业务正常运行。 1、目前支持个人备案变更企业备案地区的有:安徽省、天津市(需上传域名证书,证明域名归属企业所有)、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甘肃省、青海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2、个人备案主体需为企业法人,提交类型为变更备案。 父主题: 变更类FAQ
  • 一个账号可以为多个主体备案吗 不可以。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公司或个人)信息,但是一个主体下可以备案多个网站。 如需为多个主体备案,需注册新的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如您有购买可支持生成备案授权码的服务器,可以生成备案授权码授权给新的华为云账号办理备案,每台弹性云服务器可生成5个备案授权码,为5个不同主体办理备案。如需要备案的主体数量较多,请增加购买弹性云服务器。具体操作请参见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示例: 假设A公司要备案两个主体,A账号下的弹性云服务器和公网带宽均为包周期,并已备案一个主体。现在可申请一个B账号,备案另一个主体时选择备案授权码来提交备案,备案授权码由A账号的弹性云服务器生成。 父主题: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ICP备案?我应该在哪里提交? 如果您是在中国大陆购买的服务器,则需要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ICP备案,且备案主体信息需要与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保持一致。 具体可参考以下情形: 表1 ICP备案场景参考 服务器购买地 是否需要ICP备案 示例 中国大陆 是 用户在华为云大陆内(如:华北-北京四)区域购买了一台服务器,则用户需要在华为云进行ICP备案。 说明: 如果用户的域名是在非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则需要先将域名迁移到中国大陆后再进行ICP备案。 非中国大陆 否 用户在华为云非大陆内(如:中国-香港)区域购买的服务器,则不需要进行ICP备案。
  •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如果系统提示“您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说明当前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备案。请更换其他未达到上限的云资源或资源生成的授权码进行备案。 如果资源不足,请重新购买。目前可用于华为云备案的资源有: 表1 支持ICP备案的云服务器及网站或App数量 资源类型 购买要求 购买链接 是否可生成备案授权码 可备案数量 E CS 弹性云服务器(含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且有“包年/包月”计费模式。 说明: 如何将“按需计费”的ECS切换为“包年/包月”计费模式,请参见按需转包年/包月。 弹性云服务器 ECS 是 每个弹性云服务器(含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可备案5个网站/App。 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 L实例 )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且有“包年/包月”计费模式。 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 是 每个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可备案5个网站/App。 企业门户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企业门户 否 每个企业门户可备案3个网站/App 专属云 需包年1年及以上。 专属云 是 每个专属云可备案100个网站/App。 NAT网关 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NAT网关 - 每个NAT网关可备案10个网站/App。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目前工信部不支持备案证书下载。在华为云备案成功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方式1. 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 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 输入单位名称、域名或备案号,并单击“搜索”进行查询,然后截图。公共查询备案成功信息截图。 方式2.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查看成功备案信息并截图。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FAQ
  • 联系方式问题 驳回原因一: 备案信息中填写的联系电话不是备案地区号段的电话号码,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等原因。 修改措施: 建议填写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号段的电话号码。 保证电话畅通,并有人接听。 驳回原因二: 手机号码已用于其他主体进行过备案。 修改措施: 请更换未备案过的联系方式。 驳回原因三: 主体负责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重复 修改措施: 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和邮箱也需要保持不一致,负责人联系方式需一一对应。 根据备案要求,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和应急号码不能重复,烦请修改。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网站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网站在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标明备案号? 由于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本文不提供具体的标明备案号操作步骤,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1),不可以标明主体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 广东省网站:请在网站首页标明主体备案号“粤ICP备********号”,不要带-1、-2等序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以华为商城为例,网站底部已添加网站的备案号“粤ICP备19015064号”,且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单击即可跳转至工信部查询、确认备案信息,如图1所示。 图1 广东省网站标明备案号效果 其他省份网站(除广东省):请在网站首页标明网站备案号,如“京ICP备********号-1”,需要带有-1、-2等序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以图2为例,网站底部已添加网站的备案号“黔ICP备20004760号-14”,且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单击即可跳转至工信部查询、确认备案信息。 图2 其他省份网站标明备案号效果 二级域名下的网站是否需要标明备案号? 一般情况下,一级域名履行ICP备案后,在网站首页底部标明备案号即可。 对于可以使用二级甚至多级域名备案的(如政府或者公益单位),二级域名备案后,也需要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 父主题: ICP备案号FAQ
  • 跨省备案 驳回原因: 跨省备案即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非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证件。 修改措施: 根据您的备案主体信息进行备案,企业参考证件地址;个人参考填写通讯地址,个人跨省请参考当地管局规则限制。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个人备案: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市链接,查看备案所在省市的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规则,提交当地居住证等证件(部分管局支持)或更换备案省份。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处理方法 序号 可能原因 处理方案 1 域名未进行实名认证 请先实名认证新注册的域名,具体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其他服务商购买的域名:请联系对应服务商完成实名认证。 2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 华为云购买的域名: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检查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是否一致。如果确认不一致,请执行如下操作: 创建信息模板。 个人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个人用户)。 企业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企业用户)。 变更域名所有者,具体请参见域名过户。 其他服务商购买的域名: 在域名服务商处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变更域名所有者信息。 3 域名实名认证成功,但未同步至管局数据库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同步至管局需要3~5个工作日,为避免管局驳回,建议实名认证成功满3个工作日后再提交备案订单至管局审核。
  • 注销空壳主体 空壳主体是没有接入商的,因此需要向管局提交申请,线下注销空壳主体备案。 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系统默认打开“首页”。 单击“通知公告”栏右上角的“更多”。 图2 首页 在“通知公告”页,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如下参数,并单击“搜索”。 省份:您备案成功的主体所在省份,如北京 标题:输入关键字“注销” 图3 通知公告 根据搜索结果查询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如果可以查询到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请继续执行第5步。 图4 注销备案申请表 如果未找到相关下载文件,请提交工单联系备案工程师咨询。 在搜索列表中查看对应省份的注销申请表,并单击“操作”列下的“详情”。 进入“公告详情信息”页面。 单击文档名称下载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图5 公告详情信息 按照要求填写注销申请表,并将相关证件和申请表一同提交至管局。 注销申请表提交管局后,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待注销成功后,提交新的域名备案申请。
  • 换一台新的华为云服务器需要变更备案吗 变更备案主要取决于您的网站或者App是否涉及经营性备案,或者更换的服务器后备案网站或者App的IP地址是否有变化,如网站IP无变化,不需要变更备案。如网站IP发生变化,则建议进行变更备案,更新IP信息。 并且,通信管理局会定期核查备案接入信息的一致性,若排查到实际解析的华为云IP不是当时备案时的IP,会要求整改备案信息,需要您提交变更备案进行修改,变更备案期间不影响网站的正常访问。 变更备案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变更备案。 父主题: 变更类FAQ
  • 哪些客户需要提交《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特别地, 对于6月21日前提交至接入商初审,但未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的ICP备案申请,需要补交《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对于6月21日前已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但是被驳回的ICP备案申请,重新提交备案审核时,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填写要求 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模板按单位备案、个人备案区分,请按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扫描并上传至备案系统。具体如下: 下载并打印广东管局电子化核验承诺书《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单位备案下载地址: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 个人备案下载地址: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 根据图1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图2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示例,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请法定代表人使用黑笔正楷签名,请勿使用个人签章代替,并加盖公司公章。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请申请人使用黑笔正楷签名,请勿使用个人签章代替。 图1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 图2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 拍照或扫描已填写完成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其他资料”位置。 上传的图片大小:4MB以内
  • 快速阅读版 可以不做备案吗? 不可以,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开办的网站或者App,必须先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并获取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或者备案ID后才能开通访问。 网站在国外,需要备案吗? 不需要,根据中国的相关法规,只有在中国大陆运营的网站才需要进行备案。如果您的域名解析到的服务器IP地址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或其它非中国的国家和地区,则不需要备案。 我只有域名,不买服务器,可以备案吗? 不可以,域名无法单独备案。只有购买了华为云备案服务器,华为云才能成为您的接入商,免费为您提供备案服务。 我的服务器在华为云,域名是其他云厂商的,可以在华为云备案吗? 可以,根据规定您需要在您选择的服务器提供商处进行网站备案,即如果您的服务器是在华为云购买,则需要在华为云进行备案。 我在“其他云”已经备案过,现在转到华为云,为什么网站不能访问? 如果您已在其他接入商处完成备案并获取备案号,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华为云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网站才可以被访问。具体操作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办理“新增接入”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我的业务是通过IP访问的,需要备案吗? 需要,只要使用中国大陆节点的服务器就需要备案。如果您使用的是华为云服务器,请在华为云备案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如果使用的是其他服务器提供商的服务器,请在其他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备案申请。
  • 一个主体可以有几个备案号 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备案号。如果有两个备案号,需要注销其中一个。 一个主体可以有多个网站或App,但是对应的主体备案号均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主体备案号后边的序号不同,会以“-n”来区分主体下不同的网站或App。 主体备案号:*ICP备********号 网站备案号:*ICP备********号-n 以图1为例,“*ICP备********号”为“主体备案号”,“*ICP备********号-11” 为“网站备案号”,“-11”的意思为这个主体下第11个备案的网站。 图1 ICP备案号 父主题: ICP备案号FAQ
  • 只有域名能否备案 域名无法单独备案。如果需要在华为云申请ICP备案,您可以使用: 自己账号购买的 华为云产品 备案 其他华为云账号购买的弹性云服务器(含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生成的备案授权码备案 具体的,可以用于ICP备案的华为云产品如下,请根据需要选购任一产品: 表1 支持ICP备案的云服务器及网站或App数量 资源类型 购买要求 购买链接 是否可生成备案授权码 可备案数量 ECS弹性云服务器(含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且有“包年/包月”计费模式。 说明: 如何将“按需计费”的ECS切换为“包年/包月”计费模式,请参见按需转包年/包月。 弹性云服务器 ECS 是 每个弹性云服务器(含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可备案5个网站/App。 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且有“包年/包月”计费模式。 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 是 每个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可备案5个网站/App。 企业门户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企业门户 否 每个企业门户可备案3个网站/App 专属云 需包年1年及以上。 专属云 是 每个专属云可备案100个网站/App。 NAT网关 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NAT网关 - 每个NAT网关可备案10个网站/App。 父主题: 备案域名FAQ
  • 可能原因 该ECS弹性云服务器/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L实例)已经备案5个网站/APP,备案次数已达上限。此时,请更换使用其他服务器进行互联网备案。 该ECS弹性云服务器/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L实例)已用于生成备案授权码,资源类型的选择应选择备案授权码。请参考备案授权码。 该ECS( ECS弹性云服务器/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L实例))未满足条件:“包年/包月”计费模式,包月时长3个月及以上。请参考按需转包年/包月模式。
  •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备案成功后需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请在您的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放置您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 请您务必保证网站或App内容与备案内容一致,内容不一致将面临整改、关停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请您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开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常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安备案。 如您的网站在备案成功后打开仍然显示阻断页面,是由于备案信息在系统间同步存在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请知晓。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备案成功后,若您的备案中存在不准确的信息项(如单位证件信息、负责人信息),请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华为云备案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变更不准确的备案信息,感谢您的配合。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访问,备案成功后,您还需要配置网站解析,将域名解析至对应备案接入商的服务器。如果您是在华为云做网站备案,网站解析操作如下: 在华为云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在第三方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FAQ
  • 主体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驳回原因一: 备案主体下已经成功备案的所有网站已被注销,导致该备案主体在工信部只剩下一个空壳主体。 修改措施: 您需要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然后申请注销主体,注销成功后重新提交首次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驳回原因二: 收到华为云下发的空壳网站整改通知后,未在提示的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备案信息被取消接入;空壳网站被取消接入后,未及时在其他服务商接入备案,导致被工信部注销了备案号。 修改措施: 您需要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重新提交首次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驳回原因三: 管局审核有误,在备案信息查询页查询您的备案主体信息仍然存在。 修改措施: 如果您确认其他信息均没有问题,可将备案订单再次提交审核。如果备案信息有误,请修改为正确的信息后将备案订单再次提交审核。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表1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 域名 备案提交所需身份证件 网站内容 个人备案 个人持有的域名。 域名注册信息是个人信息,需提交个人身份信息认证,如个人身份证。 备案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网站或App只能展示个人相关的信息。不能展示经营性内容,否则会被注销备案号。如: 不能涉及产品、价格、商品等内容。 不能涉及团购类、经营类、游戏类等内容。 不能出现任何的企业信息,包括公司、组织、机构等描述。 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展现的内容。 单位备案 单位持有的域名。 域名注册信息是单位信息,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进行认证。 备案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 网站名称和网站内容或App名称和App内容应与主办单位名称、性质、经营范围相符,不能超出其范围。 如果内容涉及经营性内容,需办理ICP许可证。 个人备案和单位备案所需资料要求,请参见准备备案材料。
  • 没有购买云产品能否备案 不可以。 只有购买了华为云产品资源(如有确定的“包年/包月”弹性云服务器、弹性公网IP),华为云才是您的接入商,才可以代操作申请网站备案。 您可以购买如下任一产品,用于ICP备案使用: 表1 支持ICP备案的云服务器及网站或App数量 资源类型 购买要求 购买链接 是否可生成备案授权码 可备案数量 ECS弹性云服务器(含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且有“包年/包月”计费模式。 说明: 如何将“按需计费”的ECS切换为“包年/包月”计费模式,请参见按需转包年/包月。 弹性云服务器 ECS 是 每个弹性云服务器(含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X实例))可备案5个网站/App。 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且有“包年/包月”计费模式。 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 是 每个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可备案5个网站/App。 企业门户 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企业门户 否 每个企业门户可备案3个网站/App 专属云 需包年1年及以上。 专属云 是 每个专属云可备案100个网站/App。 NAT网关 公网NAT网关,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NAT网关 - 每个NAT网关可备案10个网站/App。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 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 ICP备案不收证件原件,只需上传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原件拍照电子版。电子版证件要求如下: 拍照/彩色扫描证件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 证件不可隔屏拍摄,拍照/扫描的证件需边角完整,内容清晰(国徽不得遮挡)。 色调背景一致,证件内容无反光 可以添加一行描述准确的水印,但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系统支持上传的电子版格式有:jpg、png。 以下场景不符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无法通过备案申请: 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证件扫描件编辑、修改。 隔屏拍摄的证件。 电子营业执照,如图1所示。 图1 电子营业执照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 不备案的影响 对于使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需要在取得备案号后才能进行网站访问或App使用,否则会被阻断。 如果您没有提交过ICP备案,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华为云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相关资料,办理ICP备案。 如果您已在其他接入商(即服务器提供商)处完成ICP备案并获取备案号,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华为云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办理接入备案。 图1 阻断
  • 关于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求 如果备案订单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同,则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对应填写的联系电话、邮箱也不能相同。 同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包括其使用的电话、邮箱)不能给多个主体备案。 不同主体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联系电话、邮箱不能相同。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有多家公司需要备案时,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需保持一致。
  • 关于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求 如果备案订单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同,则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对应填写的联系电话、邮箱也不能相同。 同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包括其使用的电话、邮箱)不能给多个主体备案。 不同主体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联系电话、邮箱不能相同。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有多家公司需要备案时,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需保持一致。
  • 电话核验问题 驳回原因一: 电话未接通。 拨打您订单中的手机尾号xxxx及应急号码尾号xxxx未接通,根据备案要求备案信息中的所有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以便核实备案信息真实性,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修改措施: 因订单信息需要与您进行确认沟通,如未及时接起,可后续拨打950808转5进行咨询核验。 驳回原因二: 未通过电话核验。 拨打订单中的电话尾号XXXX未通过电话核验(xxxx),请确保备案负责人了解本次备案, 备案信息中的所有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 修改措施: 需要订单重新提交,对应负责人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拨打950808转5,进行重新核验。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网站名称不符合要求 驳回原因: 网站名称不合格。 即网站未按规范命名或违反规定,名称中包含禁止使用的词汇或敏感词汇等。 修改措施: 网站名称需要与网站内容有关。 企业: 企业网站名称一般需要与备案主体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或简称(根据省份规则,如网站名称与单位名称无任何关联,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明) 不能是纯数字、纯英文字母,不能包含特殊符号。 非国家单位,不得以中国、中华、中央、人民、人大、国家等字头命名。 不得直接以网站域名命名。 不得使用敏感词语(如反腐、赌博、廉政、色情等)命名。 个人: ·XXXXXX”已超出个人范围,建议您修改网站名称。网站名称尽量个性化一些,不得超出个人范围,不可以叫个人测试、个人技术 ,不可以出现名字、讨论、乡村、地名、游戏、站(web)、个人、博客(blog、vlog)、网站、英文等字眼 ,以及不能涉及企业行业相关信息,类似微博名称或个性化的歌曲名称或古诗词,建议与网站备注有一定关系,3-10个字符。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 备案授权码使用场景 对于跨账号的云资源类型,您可以通过备案授权码进行备案。 示例: 华为云账号A内无满足备案条件的服务器,您可以使用其他华为云账号(如账号B)内满足条件的弹性云服务器生成备案授权码进行备案。华为云账号B需满足如下要求: 用于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云服务器,需满足备案服务器的要求,即弹性云服务器是“包年/包月”计费模式,且绑定了弹性公网IP。 华为云账号B需授权备案授权码给账号A后,账号A才能使用该备案授权码。若账号A也可直接添加账号B为白名单账号,系统将自动审批授权。
  • (可选)添加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客户与客户之间可能为子公司等关系,若A用户拥有若干授权码,并想授权给B用户使用,添加B客户为白名单账号,当B客户备案时输入授权码,将自动审批,无需审核。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备案系统 。 单击左侧导航栏的“授权码管理”,进入“备案授权码”界面。 单击“自动审批设置”。 输入“白名单账号”。 单击“添加”。 勾选“使用通知”方式。 白名单账号使用您的授权码时,会通过您勾选的方式通知您。 白名单账号授权码自动审批情况可在 “备案管理-我的授权-我授权的” 页面查看。 图7 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 (可选)授权备案授权码给他人 备案授权码可以跨账号使用,即弹性云服务器生成的5个备案授权码,不仅可以用于当前华为云账号,也可以供其他华为云账号备案。如需提供给其他华为云账号使用,请先授权。 打开“备案授权码”界面。 图4 备案授权码 选择供其他账号使用的备案授权码,单击“操作”列的“批量授权”选择需要授权的资源。 系统弹窗“授权其他账号”。 图5 授权给他人 输入授权给的华为云账号名,并单击“验证目标账号”。 验证输入的华为云账号名存在后,系统将显示您当前华为云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 图6 授权给他人-获取验证码 单击“获取验证码”,并将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输入至“验证码”栏。 单击“确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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